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5 21:45:03浏览144次
强奸(《刑法》第236条)是指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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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对象元素
这一罪行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和不可侵犯的权利(也称为贞操权),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合法性行为的权利。犯罪的目标是妇女。
2.客观因素
(1)强奸罪必须客观上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不知道抗拒状态或利用妇女不知道和无法抗拒的状态实施通奸的行为。
所谓暴力手段是指对受害者身体施加暴力的非法手段,即直接殴打、捆绑、塞住、颈缩、挤压和其他危及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威胁和恐吓被害妇女,以达到精神胁迫,使她们不敢反抗的手段。
胁迫的核心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使她们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奸的意图。它可以直接威胁妇女或通过第三方,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它可能受到暴力威胁,比如用刀,或者非暴力威胁,比如暴露隐私或损害名誉。应当指出,那些通过抚养、从属和官方权利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人不能都被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演员是否利用这种特定的关系来胁迫女性反抗,而不是是否存在这种特定的关系。精华阅读:戴避孕套强奸不构成强奸罪吗?
戴避孕套不能阻止强奸的发生。根据法律,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的目的是强奸妇女,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不知道抗拒的状态或利用妇女的无知和无法抗拒的状态通奸,这就构成强奸,无论男子是否戴着避孕套。相关法律可参..点击阅读
所谓其他手段,是指除暴力或胁迫以外,使被害妇女不愿意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具有与暴力或胁迫相同的胁迫性质。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其他方法包括:用酒精或药物麻醉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的良好睡眠实施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情人进行强奸,并利用妇女的严重疾病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隔离妇女实施强奸;假治疗和强奸妇女;组织利用迷信教派、邪教或迷信来强奸妇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