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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应予立案的情形

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16:05:01浏览113次

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强奸罪:

(一)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强奸14岁以下的女孩。强奸是犯罪行为。

只要犯罪者强奸一名妇女或一名少女,无论强奸的目的是否达到,案件都应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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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强奸许多人;公共场所的强奸;2人以上轮奸;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凡与14岁以下的女孩通奸者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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