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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同事因琐事吵架竟骗出同事让朋友强奸

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0 09:15:03浏览146次

两个在同一家超市工作的年轻女孩吵了一架,骗走了她们的同事,让她们的朋友强奸了她们。

5月27日,靖边警方逮捕了三名嫌疑人。

今年,17岁的女孩安和刘(15岁)一起在靖边县东环路的一家超市工作。**近,两个人为了一些小事吵了一架。5月23日,刘谋被他17岁的男朋友贾某叫去玩,陪同他的还有杜某(男,22岁,来自靖边县宁条梁镇大潭村)。在此期间,刘骗俺进了一家酒店。安一进入房间,就被三个人控制,并被杜强奸。此后,三名嫌疑人一直控制着安,并打算让她为三人卖淫挥霍。25日,安说他需要上街去买卫生巾,并趁机逃跑。

精华阅读:**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2000年2月13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号)为依法惩治强奸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强奸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与少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与年轻女孩发生..点击阅读

靖边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报案后,于5月27日在一家酒店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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