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0 16:30:04浏览114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精华阅读: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
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人将被视为强奸,并将受到更重的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强奸妇女,在恶劣环境下强奸年轻女孩;(2)强奸妇女或强奸许多少女;(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4)两..点击阅读
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人将被视为强奸,并将受到更重的惩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强奸妇女,在恶劣环境下强奸年轻女孩;
(2)强奸妇女或强奸许多少女;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
(4)两人或多人轮奸;
(五)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具体量刑标准: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凡单独强奸妇女的,可在3至5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凡与少女通奸者,可在4至7年的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可以在10年以上1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确定。强奸妇女或者幼女情节严重的;强奸妇女和年轻女孩;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两人或多人轮奸妇女;强奸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个强奸妇女或与年轻女孩通奸的人,刑期可增加2至3年。
(2)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可增加三个月至一年。每增加一个严重受伤的人,刑期可增加一至两年。
(3)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刑期可增加一至三个月;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增加6个月至1年。
(4)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三款第 (1)、 (3)、 (4)、 (5)项情形之一的,刑期可增加一年至一年。
(五)其他可能增加处罚金额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多次强奸;
(二)利用抚养、监护、地位、亲属等特殊关系强奸妇女或者幼女的。
(三)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强奸妇女、女童的;
(4)用致命武器强奸妇女或少女,或监禁或虐待她;
(五)进入未成年人住所或者学生宿舍强奸未成年女性的;
(六)强奸农村留守女童、重度残疾人或者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女性的;
(七)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