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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前的讯问时间,刑事拘留时间按拘留通知书上时间算吗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桑建业 时间:2022-05-14 16:30:18浏览131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

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

被害人或者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脱逃的;

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的;

不告知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

有脱逃、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需要逮捕的。

2、决定、执行主体

主体:公安机关、检察院。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

3、讯问、通知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恐怖活动犯罪的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在妨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通知书不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被拘留者没有家庭成员;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受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阻碍。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被拘留的人。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4、对特殊人的使用

拘留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现行犯,先拘留,后举报;重大嫌疑人,先批后押。

5、异地拘留

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6、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

3 7

7: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

0: 37:很多次,帮派,流浪。

3天是公安机关准备逮捕材料的时间;七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7、检察院拘留的期限

14天或17天(计算方法:7 7,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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