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常识作者:淡元亮 时间:2022-05-14 17:40:17浏览143次
一、公安机关拘留时间怎么算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起计算:
1.一般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 ~ 3 ^ 7=8 ~ 10天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 (1 ~ 4) 7=11-14天
3.对于脱逃(指跨市县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逸到其他市县)、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2人以上),审批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 ^ 7=37天
总的计算公式是:x (1 ~ 30天)7天(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8 ~ 37天。
二、拘留所可以探视吗
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可以探视,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不能探视。
1、行政拘留,可以提前预约探视。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内探视。
探视时,可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物和食物(经看守所民警同意),其他东西不得发给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拘留期间近亲属不得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代表在场。
律师会见在押人员还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以上文章《公安机关拘留时间如何计算》为您介绍。刑事拘留时间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时起计算。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