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敲诈勒索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8 20:22:02浏览57次
自从妻子杨换了智能手机,下载了微信后,周注意到杨经常深夜出门回家,行踪十分可疑。为解谜,2014年10月15日凌晨4点,周趁杨熟睡之际,查看其微信,发现其妻与同村徐有密切联系。
周怀疑他的妻子杨和徐是否有正当的关系。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周拿着杨的手机给徐发了一条短信,邀请徐在杨睡着的时候到家里玩。之后,周告诉儿子,周躲在自己的杂物间里,儿子躲在门后,等着徐来。
徐收到微信后,以为杨的丈夫不在家,于是拿着早餐来到周的家,径直走进杨的卧室。周在杂物间看见许走进自己的卧室,便从杂物间的床上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木锤。他带着儿子冲进卧室。周用拳头和锤子。周的儿子用脚打徐。杨上前劝阻。周把杨推出卧室,周的儿子也跟着出了卧室。
周训斥许在战斗中破坏家庭,要求许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并承诺此后不再联系。徐怕再挨打,就给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上面写着他父母的名字、电话号码和还款期限。周担心徐不收他的账,就让儿子在家里找了一根缝针,扎破了徐的大拇指,让徐在借条上按了两个血手印,才让徐离开。
徐离开了周的家,并立即报警。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以徐夫妇关系不正当为由,认定周殴打胁迫徐,并要求其开具2万元的借条,强行向他人索要钱款。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周因敲诈勒索被判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