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占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8 21:44:02浏览118次
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惩罚是什么?主要从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两个方面介绍了侵占罪的认定,并列举了相关的处罚规定。
一、侵占罪的认定
(a)贪污和盗窃之间的界限
侵占罪和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
主要区别如下:盗窃是偷偷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期间财物不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而侵占罪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的财物,所占财物当时已经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贪污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贪污罪仅限于公共财产,不包括不动产。侵占罪既可以是公共财产,也可以是私人财产,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人照顾他人财产,侵占他人财产,都可以成为侵占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不同的。贪污罪是指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来处理和管理公共财产。但是,行为人在侵占罪中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二、贪污罪的处罚
犯贪污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