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多少岁承担法律刑事责任,故意伤害刑事责任的规定

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4 21:52:02浏览66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解释:

一.概念和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

(一)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利,包括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和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利,所以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自伤行为只有在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违反相关刑法规范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比如战时士兵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自残,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因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非法伤害他人身体。

1.肯定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伤害他人身体的方式可以表现为积极的行为或消极的不行为。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由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其他人进行,也可以由毒蛇、狼狗等家养动物进行。它不仅可以针对人体的外表,还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对内部组织器官造成损伤,阻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自己直接实施还是间接实施,无论是针对任何部位还是以任何方式实施,只要是故意,都可以对他人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都可以构成本罪。

2.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如果法律允许某种伤害行为,则不能构成故意伤害,如正当防卫、医生截肢患者等。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合法,应当具体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出于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违法性;如果这种同意是以造福社会为目的,则可以排除他人伤害行为的违法性。还需要具体分析对抗性激烈的运动中发生的伤害行为是否合法。如果运动规则允许伤害行为本身,在刑法中一般不能认为伤害是非法的。比如在足球比赛中,按照“合理碰撞规则”造成伤害的行为,一般不认为是伤害罪。如果比赛中的动作粗暴,明显违规,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意图,也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经造成他人器官损失或者健康损害

只有一般的踢、推、拉、撕,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的结果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的破坏了别人组织的完整性,比如咬掉鼻子,砍掉手脚;有的是对他人器官正常功能的损害,如听力、视力、味觉丧失、精神障碍等。然而,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三种形式,即轻伤、重伤或死亡。未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未达到伤害程度或者仅达到轻伤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轻伤,是指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组织器官损伤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不是轻伤的伤害。鉴定应基于对外因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和后果的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包括损伤时的损伤情况、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

所谓重伤,是指身体残疾、毁容、丧失听力、视力或者其他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人身健康有重大危害的伤害。

(三)主要elem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自然人满十四周岁,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因素

主观上,本罪是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健康造成危害,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事先对其伤害行为能够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没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什么程度的结果,都在它的主观意图之内。所以一般可以根据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重伤。故意轻伤罪仍然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但是,重伤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已经未遂的严重毁容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施的,即使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当按照故意重伤(未遂)罪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情形下,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混合过错形态,即既有故意伤害又有过失致人死亡,这是区分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与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第二,与其他罪行的区别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一般来说,区分这两种犯罪并不难,但遇到两种情况时容易混淆:杀人未遂致人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人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故意危害他人健康的,即使该行为客观上导致他人死亡,也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即使其行为没有导致他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确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谋杀,应当遵循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清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原因、过程和结果、实施犯罪的手段、使用的工具、地点、强度、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以及行为人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2.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在故意伤害罪死亡案件中,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人们往往对死亡结果的发生表现出疏忽大意的心理态度。两种犯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犯罪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死亡结果是由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犯罪后没有犯罪意图,但由于过失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情查明行为人是否有犯罪意图,对两种犯罪划清界限是非常重要的。

3.“重伤”发生在强奸、抢劫过程中。一般作为相应犯罪的加重情节,不再按本罪处罚。

三.刑事责任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