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杀人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30 13:25:02浏览156次
高考失败后,她成了一名男保姆。
2000年底,20岁的陆某因高考落榜,从湖南来到海口打工。他不能做任何繁重的工作,也没有技能。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他不得不在海口刘星的家里做男保姆,照顾刘家生的父亲和他残疾的儿子。
六个月后,2001年3月14日晚,刘的儿子发现陆盗窃并要求道歉。陆某对此予以否认,并指责刘的儿子冤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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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刘牟某和刘某的儿子在厕所又发生了争执。
紧张的刘某某写了一封“悔过书”,要求留在房间里,并于凌晨5点左右骑自行车离开了刘家,向同乡赵某某的住处借钱,准备离开海口。借钱失败后,陆某乘船逃离海口,逃往全国各地。事发后,刘家在儿子猝死面前感到非常痛苦,因为刘家以前非常信任陆某某。
根据法院的鉴定,刘的儿子死于窒息,死于将一个柔软的物体压在他的脖子上。
经过长达八年的躲藏,卢牟某于2009年3月被捕。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卢牟某非常担心他的动机。卢某供认,他杀了他男雇主的儿子是为了报复。“他经常诬陷我偷东西。我再也受不了了。”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刘谋于2009年12月12日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双方和解,今年4月15日,陆谋谋通过其亲属赔偿原告10万元。同一天,原告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同时提交了对陆某从轻处罚的谅解书。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人陆某因小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在案件审理阶段,陆某的家人积极对被害人的亲属进行了赔偿,并已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结合陆某到庭后的真实陈述和认罪态度,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