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杀人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15:15:02浏览98次
一个嫖娼的男子被抢劫,以报复一名妓女。妓女被捅了20多次后幸存了下来。
崇安法院**近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9年8月,30多岁的陈某经常在他位于尚马敦的出租屋外“招揽顾客”。陈某注意到一个又黑又瘦的中年男人一直在四处游荡,他一直在看着自己。明白过来的陈某立即上前招揽生意,双方同意以30元人民币进行一次拜访。
这名男子,姓马,37岁,来自安徽。2008年6月,马在嫖娼时被几个混混毒打。马说:“我被打得很惨,浑身是血,被抢了200多元。我好几天没去上班了。”虽然马报了警,但警方始终没有找到那伙人。马决定亲自去找他们,直到一年后他遇到了陈某。
马说,实际上他不确定是不是密谋抢劫他的妓女。“他们都三十出头,留着长发,长相非常相似。我非常讨厌那个妓女。看到陈某,我花了2元钱买了把刀,打算杀了陈某。
虽然被马疯狂地捅了23刀,幸好他没有击中要害,只是受了点轻伤。马因谋杀未遂被判10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