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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会被判刑吗,冒充研究生行骗被判刑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4 08:30:03浏览125次

他因研究生作弊被判刑。

被告谭xx,原系攸县雅江桥镇农民,冒充研究生与他人进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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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游仙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并判处被告人谭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6月,受害人罗某想在株洲购买一辆出租车经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谢。谢刘萍称,他的朋友“胡烨”是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手下的一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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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可以从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方面把握。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的事实或隐瞒事实为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数额较大的行为。下面是本文的详细介绍。一、客体合同欺诈的客体相对复杂。首先,合同欺诈的目的是通过合同的形式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或财产所有权,并以欺骗手段骗取合同对方的财产。合同的另一方应包括个人和法人..点击阅读

他有社会关系,能为罗这样做,让罗拿钱送礼物。被告人谢指使被告人谭演出《胡烨》。在株洲见到罗时,谭xx扮演,说他在株洲交通局有熟人。送礼物和买出租车不成问题。6月至9月,两名被告以帮助罗某购买出租车在株洲运营为由,骗取了罗某的钱财。

被告谢诈骗现金共计113500元,其中被告谢赃款110500元,被告谭xx赃款3000元。被告谭某某参与第二次诈骗,骗取现金4.1万元。

被告人谢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谭xx。

本院认为,被告谢、谭某某编造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们的行为都构成了欺诈。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谭某某为第二人,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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