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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的五个条件,诈骗罪的处罚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3 11:15:03浏览173次

对欺诈的处罚。对欺诈的处罚包括以下内容: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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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骗取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大额”范畴;个人骗取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属于“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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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的个人特别多。巨额诈骗是诈骗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不是唯一的一种。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认定为“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异地作案,造成严重危害的;

(三)骗取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骗取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助、医疗资金和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被骗取的财物,致使被骗取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利用诈骗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造成受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本单位的名义弄虚作假的。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共同诈骗犯罪,应当根据参与共同诈骗的行为人的数额确定犯罪数额,根据行为人的身份、作用和违法所得数额依法处罚。欺诈已经开始,但如果行为人由于行为人的意愿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获得财产,则属于欺诈未遂。欺诈未遂,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状况,分别认定本地区和本单位发生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个人欺诈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 并确定适用于原第《刑法》条、第151条或第l52条的具体金额标准,报**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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