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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生育保险金6000,生育保险金领取条件

来源:生育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10:39:02浏览111次

四川省社会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将未参加保险、生育子女的390名妇女“招用”为本公司员工,成功诈骗社保局。社保基金202万(本报已报道)。10月2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本院查明,2001年、2003年李设立公司、成都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均以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式赚钱。在公司,专人收缴了在四川生育过未参加社保子女的妇女的身份证、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与产妇伪造签订的就业合同,以谢毅公司、诗雨公司职工生育妇女的名义到社保局办理参加社保养老保险、社保生育保险手续。经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每位产妇生育津贴50元5020)转入公司账户,共骗取社保待遇20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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