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社保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来源:生育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7 16:21:02浏览65次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女职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费用(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从业人员自行承担。

3.女职工出院后,因生育造成疾病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4.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后,应当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报销。

【注】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用人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国家采取税前列支的方式间接补贴,说明生育社会保险费仍由用人单位承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保险,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