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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工伤私人老板怎么赔偿

来源:工伤赔偿作者:方璇娟 时间:2021-09-09 08:46:38浏览97次

没有合同私人老板怎么赔偿工伤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一次安装过程中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下半身终身残疾。员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第二个月起(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为未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1.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告。公司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将在一年内申请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从劳动局网站下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

3.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获得的补偿也不同。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津贴、一次性医疗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在经劳动仲裁确认后,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工伤保险规定。

003010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二倍月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终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用工满一年的第一日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并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次日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充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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