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赔偿作者:单一嘉 时间:2021-09-09 18:21:41浏览118次
烧伤疤痕有赔偿吗?
劳动者面部烧伤,留下明显伤痕的,如果认定为工伤,但未评定为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以重新申请鉴定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24个月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劳动关系终止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所在省工伤条例确定,劳动关系终止时领取)、停薪留职期间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和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规定。
第三十七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用工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