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赔偿作者:兰公羊 时间:2021-09-28 04:36:59浏览72次
如今,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干活受伤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不,最近小律遇到当事人咨询这样一个问题:在建筑工地上干活时发生“工伤事故”,小手指断掉一节,没有签合同,私人老板也跑了,该找谁赔偿?
大家都知道,建筑工地上的劳务工人,
通常都不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往往找不到赔偿的主体或者不知道找谁。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与谁存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什么?
如果“工人”受雇于“包工头”(即给私人老板打工),因包工头在法律上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
“工人”与“包工头”在法律上一般成立劳务关系
。因此,工人在工地上发生“工伤事故”,
应当由该“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下,“工人”须注意保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证据。
另外,受伤工人除了找自己的“私人老板”主张赔偿,还可以找违法发包或分包的建筑单位。
因此,在工地上打工受伤时,要注意收集发包单位或承包单位将劳务用工违法发包或分包的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工伤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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