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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工伤赔偿作者:妫映安 时间:2021-09-28 14:22:01浏览114次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由于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通过证据材料核实、还原、查明事实是开展认定工作的基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材料要根据事故伤害的情况来确定,各种情况对应的材料是不同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的要求,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才能受理。提交的材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内容,二是《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规定的内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包括三项: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根据《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除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三种材料外,还应结合不同情况附上相关证明,包括:

(一)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二)、(五)项情形的,应当附受伤事故证明或者下落不明事故证明;

(二)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情形的,应当附司法机关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三)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情形的,应当附公安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司法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四)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附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记录;

(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应附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六)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应当附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员工死亡的,应当附死亡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后,应当受理申请。

因此,提交的申请工伤认定材料应紧密结合事故伤害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这些证据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要求,不能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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