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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不赔偿找什么部门

来源:工伤赔偿作者:卷白安 时间:2021-10-08 09:37:43浏览110次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1.一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劳动关系确认后,可以作为工伤申请确认,包括确认后可能发生的诉讼;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4.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工伤赔偿,并提交仲裁。对于赔偿请求有两种不同的方案,即是否一次性解决,即是否终止雇佣关系,并提出不同的主张。

施工现场经常发生工伤事故,工作人员拿着工伤认定证明去做工伤认定,然后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进行工伤赔偿,但是很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拒绝赔偿。很多人想知道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让边肖整理相关法律知识,解答你的疑惑。

一、工伤单位怎么办?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伤者或相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报告。”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报告事故。

2.单位需要为员工安排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职工因下列原因受到伤害的,不认定为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职工伤亡的;(二)醉酒造成人员伤亡的;(3)自残或自杀。

3.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影响其工作能力的残疾,应对其进行工作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级伤残,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单位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行政诉讼法》,用人单位有权对鉴定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诉讼。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数。

(1)、职工因工伤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的,所需交通、住宿及费用由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2)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本人负责

综上所述,劳动者成功申请工伤认定后,工作单位应承担当事人的医疗费、误工费和交通费,包括工伤认定费用。单位拒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提起诉讼,有关部门将强制单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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