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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验工伤

来源:工伤赔偿作者:佘新瑶 时间:2021-10-09 03:04:46浏览52次

今天上午又来社保局。为什么用“又”这个字呢,因为已经来过很多趟了。想想我一个专业的律师,办工伤认定这个事情都已经这么费劲,可想而知,如果是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来办,该要多么痛苦了!还记得之前有写过公众号文章,恐怕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直接被以“”不构成工伤”,而简单、粗暴的“赶走”了。

今天来,是交病情与关联性认定书,窗口工作人员让我交原件,我就跟她讲,这个原件写的收件人是当事人,不是社保局。而且我昨天已经过来咨询,这边的领导已经讲了,收复印件验原件。任何窗口这个工作人员才没再坚持。

其实,昨天来的时候,那个不知道是什么领导的领导也说要交原件,我也是今天这套说辞,坚持认为这个原件的收件人是当事人,而不是社保局。然后他也没有再坚持,说收复印件,验原件即可。

其实作为办事部门,根本不需要收原件,也没规定说要收原件。一般情况下,都是收复印件,验原件即可。但这些可爱的同志啊,总是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一切问题,反正原件先收着,万一需要呢。另外,当事人不来找,也不管了。

我让窗口小妹给签收,她就打印了一个签收单,把之前补交的材料也写在一起,而这次所交的材料,却用“其他材料”代替。我不得不又提出质疑,这个“其他材料”怎么能说明我交的是今天的这份材料。

窗口这个小妹愣了一下,就说要不她手写,说系统改不了。我也就没再坚持。本来还想让她在手写的地方签名,签上签时间,想想毕竟是ZF部门,应该不会“耍流氓”,就作罢了。

其实今天所交的这份病情与工伤关联性认定,它本来就是社保局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确认,正常情况下,作为受托人,不应该给委托人一份结果么?但问这个窗口小妹,还真没给。也是让人服了!

而昨天之所以专程跑一趟社保局,就是担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那边没有给社保局一份,果不其然,还就是没给。从法理上讲,作为委托人,也就是正常的作为“买单”的人,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结果出来,给委托人一份,理所当然。但在他们这里,好像不讲这一套。可能因为“公对公”,不需要“买单”的原因吧!

这个病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个人认为必要性真的不是特别的大,病情是否由工伤构成,其实可以说一目了然,尤其对于社保局工伤认定科这些人,他们都很专业,很多人据说还是硕士、博士毕业,他们不会看不出两者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我那天去做病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的时候,那里挤满了人,现场噪杂而混乱。那些去做认定或者确认的人,满脸都写着无奈。但既然有这样的“规定”,谁都得遵守。很简单,不遵守,就办不了事。

办这个工伤认定,感觉离最终的结果,还八千里路“云和月”。这一路走来,已经感慨万千。其实很多流程,完全可以不要的,很多程序,也完全可以简化,减轻ZF负担,也减轻老百姓负担。

其实,不仅仅这次办这个工伤认定的事情,平时办很多其他事情,也都有同感。只能希望以后不断有改革,改革目前的情况,可以让ZF和老百姓都减轻负担,让整个社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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