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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注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批准的事项,应当依法批准。
1.内资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后,先延长营业执照,再延长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行业审批许可的,需办理行业许可延期手续。这是国内企业的延伸过程。国内有限公司延期办理变更手续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费用在1000元以内,一般几百元。
2.外资企业办理经营期限延长、变更手续较为复杂。首先向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理事会申请延期,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延期和变更手续,然后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明和其他公司执照的延期和变更手续。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综上所述,就是法律网的小系列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的相关信息。我们理解,如果上述需要提交的材料没有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或签字后方可生效。如果您对以上有任何疑问或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的情况,可以咨询的律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