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08:00:06浏览117次
1.两家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上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相对宽松。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发起人募集资金,不能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严格,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家公司股权转让难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要求严格,限制较多,股东很难转让自己的出资;
(2)在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份,没有有限责任公司那么难。
3.两家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书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得转让或流通;
(2)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凭证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体现。股票是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和流通。
4.两个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和两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较少,召开股东会比较方便,所以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往往由股东自己担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较低;
(2)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股东人数多且分散,股东大会难以召开,股东大会议事程序复杂,因此股东大会的权限有限,董事会的权限较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程度相对较高。
5.两家公司的财务状况在开放程度上是不同的。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公司数量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公告,只要在规定期限内送交全体股东;
(2)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难以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报告,同时也要存档,供股东查阅。其中,以发行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一)公司资本总额分为等额股份;
(二)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可以依法转让;
(3)法律只有最低股东人数,没有最高数额;
(四)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五)每股有一个表决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公司应披露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会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中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
(1)其优点是设立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公布公告或账目,特别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组织灵活。
(2)其缺点是无法公开发行股票,难以满足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一般适用于中小非股份公司。
以上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什么区别》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