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09:32:02浏览143次
外国公司是
在中国设立公司和办事处应注意的问题
成立公司的注意事项: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书;
(2)、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经理或其他授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概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常驻代表机构名称、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业务范围、常驻期限、常驻地址等。
(三)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与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
(五)外国(地区)企业委派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授权书及人员简历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6)常住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产权证明);
(7)外国(地区)企业办理的委托书和代理营业执照。
注: (1)未取消审批的行业(如金融、保险、航运、船舶代理、航空运输等。),申请人凭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外国(地区)金融、保险企业申请设立时还应提交年度资本亏损和损益报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董事名单。
文件“2”中“企业简介”的内容必须包括外国(地区)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董事长和总经理姓名等。
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应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香港企业提交的合法开业证明,应由中国在香港委托的公证机构出具,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签字传递,并附附件确认此证明。
相关文件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有关文件用外文书写的,应提交翻译公司或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
上述文件未标明副本的,提交原件。
设立办公室的注意事项:
处理时间
设立办公室需要一系列的申请程序。一旦申请材料全部齐备,政府审批时间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