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5:40:03浏览148次
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设立的必要程序,这是必然的,因此了解公司设立登记非常重要和紧迫。以下是一些简短的介绍:
一、登记管辖
(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被投资公司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情况;
2.外商投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
4.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其他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和公司职责,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注册自然人设立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注册的其他公司。
(三)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1.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公司。
第二,名称是预先批准的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3)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四)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应当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应当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下列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商号(或商号)、行业或业务特点、组织形式。比如天津(行政区划)宏达(商号或商号)贸易(行业或经营特色)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其在登记设立公司时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主要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余部分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足额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足额缴纳。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的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成立时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文件;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除了以上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设立登记是在公司成立之前,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只有持许可证,才能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