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6:12:02浏览106次
1、哪些企业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下列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合资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5)民营企业;
(六)其他依法需要登记为法人的企业。
2、不办理企业法人登记能进行经营活动吗?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登记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3、去哪里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机关在上级登记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涉。
(一)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和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公司、企业、企业集团和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三)其他企业经所在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
4、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生产经营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数量;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5、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谁负责申请?
企业法人登记由企业设立负责人申请。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营企业,应当登记为企业法人,由合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6、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有哪些?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
(一)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法人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申请登记的企业法人名称应当经登记机关核准,经核准登记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前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2)住所
(三)营业场所
(4)法定代表人
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5)经济性质
(六)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和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发展一个行业,兼营其他行业。企业作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