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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的基本制度,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6:16:02浏览114次

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完善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的规定,为公司设立提供制度便利,是《公司法》最重要的修订内容之一。具体来说,首先,新公司法大幅降低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原公司法对不同行业规定了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新公司法将最低注册资本要求降至3万元。其次,新公司法引入了授权资本制度,即公司的资本登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注册资本,二是实收资本。也就是说允许分期出资,改变了以前要求股东全额一次性出资的规定。 第三,新公司法扩大了股东可以向公司出资的财产范围。股东不仅可以以货币出资,还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根据以上规定,创业者有必要考虑:公司注册资本和投资期限如何设定?如何投稿?注册资本最低3万元对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并不难,但是否要把注册资本定在3万元还是要考虑的。在商业信用普遍不高的今天,过低的注册资本无疑会使自身贬值;此外,公司在申请特定资质或贷款时,相关部门或银行也会有注册资本要求。因此,如果条件允许,应该设定更高的注册资本。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因此,在设定注册资本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各股东在成立时的出资能力、两年内后续的出资能力、两年内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的融资渠道等。在综合分析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可以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初始投资额和投资计划。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能首付,除非依法减资,否则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如前所述,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以货币方式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出资比例可高达70%。当然,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定价,并对财产进行核实,不应高估或低估定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此外,在内部,出资股东还应对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弥补差额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根据新的公司登记规定,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公司登记时应提交已完成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本规定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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