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单位构成抽逃出资罪么,现在还有抽逃出资罪吗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信叔翠巧 时间:2021-05-19 21:45:31浏览80次

股东出资时,可以调整出资额,那么如果增资不实,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罪?做虚假出资后有什么影响?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增资不实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虚假增资构成虚假出资罪。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成立和组织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投资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行为人在公司成立后,必须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货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抽回出资。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出资方式和义务的下列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货币出资存入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未交付货币”是指未按要求一次性足额交付所认缴的出资,或根本未交付任何货币;“不交付实物或者不转让产权”是指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实物不转让或者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不转让。“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以设立公司为目的,通过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银行借款取得资金,然后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抽逃这些资金,造成虚假出资;另一种是公司成立时依法缴纳自己的出资,但公司成立时抽回出资。

3.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公司股东、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未缴纳货币、货物或者转让产权,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但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以其他方式处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增资不实的,不应当构成抽逃出资罪,应当属于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属于违反公司规定不交付实物或者转让产权的虚假出资。如果你还有相关的法律建议,你可以打电话给五六懂法网的在线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