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注册资本和股份的关系,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区别

来源:注册资本作者:安妮 时间:2021-05-20 10:33:34浏览81次

现实生活中,在企业登记管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概念。那么,注册资本和股本的金额是一样的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五六懂法网网会给你相应的答案,供你参考。希望以下回答对你有帮助。一、注册资本和股本的金额一样吗

注册资本和股本的数额不同,总股本与注册资本没有实质关系,因为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时所准备的企业资本,这个资本不一定全是货币性的,只要达到企业注册所需的最低资本即可,而股本可以在企业通过一定方式经营发展后根据发展需要增加。股权可以用比例来描述,也可以用股数来描述,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的股本应在批准的股本总额内通过发行股票获得。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收入往往与总股本不符。公司发行股票的收益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低于总股本,称为折价;如果等于总股本,就按面值发行。中国不允许折价购买公司股票。溢价发行股份的,公司应当将相当于股份面值的部分记入“股本”账户,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费用、佣金和其他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账户。

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所在地公司)的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晰,权力和能力完备,并可依法转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不得作为出资:

(一)质权已经设立;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决定,股权所在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该公司的股权。

转让给公司股权的债权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与债权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的;

(三)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公司被列入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批准的和解协议。

拟转换为公司股权的债权中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应当已就该债权取得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网对“注册资本与股本金额相同吗?”我们可以看到,注册资本和股本的金额是不同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之间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五六懂法网网还为律师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