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2-05 20:50:03浏览148次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大学城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的地点和目的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学城的地块,用于种植高大树木、灌木、花卉苗木、鞋跟等。
2.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协议的租赁范围内。
二、租赁时间
租赁期为3年,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开始
第三,租金标准
甲方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实际面积收取租金,标准为每亩人民币。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土地的所有权,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土地。
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定范围内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但甲方有权要求安排部分当地种植的苗木。乙方应充分利用租赁土地,最大限度地做好绿化和种植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块的红线图。
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发现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土地。
5.因生产管理需要,经甲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同意,乙方可在租赁土地红线内搭建临时生产生活用房,相关施工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临时建筑房屋不得从事与绿化无关的经营活动。
6.现场生活用水、用电、绿化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建设,并协调相关部门,实现市政水电重叠。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的6个月内,乙方应完成租赁土地的所有绿化工作,并要求乙方提供规划道路红线30米范围内的原始地形,并出具具体的绿化布置图供甲方审批。
8.开垦荒地
(1)租赁期满后的恢复:租赁期满时,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前搬走属于乙方的所有设备和苗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在现场有任何物品,则视为乙方放弃的材料,临时工程由甲方自行处理。
(2)当政府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双方应提前终止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土地交接时间
双方土地交接时间:2011年。土地移交后,乙方将立即进行土地绿化工作。
六.其他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主编:怀恩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