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9 20:06:02浏览127次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租赁项目:
一、甲方停车位:地下停车场的停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请注明
三。租赁方式:
1.甲方将地下停车场出租给乙方.
2.双方同意租金为人民币/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的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为乙方的停车和住宅智能系统接入提供一张金屋智能卡。号码为:押金为人民币元/件(合同终止时将返还凭证),工作费为人民币元/件。
4.付款方式: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停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暂停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对小区内的交通和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停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以及有漏油或漏水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在不事先通知或警告的情况下锁定/拖走乙方的非法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堆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进行智能监控和管理。
5.甲方负责保持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和清洁状况良好。
V.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署《租赁协议书》时,您必须出示金屋智能卡,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和车辆驾驶执照的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所有车辆保险并锁定车辆。贵重物品和车辆通行证不得放在车内。否则,甲方对车辆(包括其内容物)的损失和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每月租赁停车证后,车辆在当月享有无限制进出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边界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租用的指定停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疏散,甲方应尽可能予以配合。
6.乙方必须遵守通行证专车制度,严禁超期出借、调换或使用。
7.乙方不得将停车位用于其他用途(如装卸或堆放物品、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的公共设施和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代表表;居住单元;
关联电话:关联电话:
签署日期:
主编: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