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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撞死人如何定罪,车辆起火司机跳车后撞死人如何定罪?

来源:交通肇事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20:36:02浏览120次

第二,在法律适用方面,特别法《刑法》第133条适用于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的一般理论,文章重叠是指犯罪行为。由于刑法条款错综复杂,若干刑法条款同时遭到违反,但其中只有一条被适用,而其他条款的适用被排除在外,即若干条款在内容上重叠或交叉。为了构成法律规定的竞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实施犯罪行为; (2)必须违反几条规定的几项罪名; (3)若干条款之间的构成要件存在种类或交叉关系。从本案来看,行为人主观状态存在过错,客观上危及不明人员的人身安全。从表面上看,他还违反了第《刑法》条、第115条“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属于法律竞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法律选择和适用的问题。

如何处理法律条文的重叠是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适用原则,即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所谓特别法,是指以普通法的规定为依据,以特别的规定,适用于特殊场合的法律法规,而普通法是指一般适用于一般场合的法律法规。当一项行为符合普通法和特别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应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适用特别法而不是普通法。从本案两个竞合条款的内容来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表现为除放火、断水、爆炸和投放有毒、放射性、传染性疾病病原体等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过失行为。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伤、不明人员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该行为无疑属于“其他危险方法”,但刑法将该行为与以危险方式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区分开来,具体规定为交通肇事罪,从而使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具有特殊性。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本案应适用**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刘谋应被判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总而言之,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无论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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