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3 21:51:02浏览96次
近日,在耀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精心调解下,该男子成功讨回了自己为结婚而借的2万元彩礼。
2013年11月,(化名)与张(化名)相识并于2014年5月订婚。应女方父母的要求,向张支付了14880元的现金彩礼、价值7100元的“三金”、一部手机和一部相机。2014年9月,再次付给张1万元彩礼。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当向张求婚时,张开始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明确表示双方性格不合,不适合结婚。
事后,一家打听张的父亲把女儿告诉了另一户人家,找媒人向张的父亲要彩礼和财产,张的父亲拒绝了。赵辉只好向耀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和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