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1 11:24:02浏览139次
很多人认为彩礼是为结婚而给付的,离婚了就应返还。其实,这是个误解。
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是不用返还彩礼了的!
但是在这三种情况下,法律是允许返还彩礼的:
1.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3.婚前付款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
不满足这三个条件,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那如果是未结婚,分手的时候能要回曾经给的礼物吗?
解除婚约、中断关系时,往往会发生财产纠纷,主要表现为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对于因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订婚仪式上送礼物所花的钱,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共同承担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给予另一方亲友的财产,无权要求返还;
3.订婚和恋爱期间,给对方一些财产,也算是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数量少,价值小的一般不要求返还。财产数额较大、价值较大,或者因赠与或者其他费用造成财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礼品损坏不存在的,可以折价赔偿;
4.一方给另一方的钱是复员费、转让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接受财产的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者中断恋爱关系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大部分;
5.一方亲友给予双方的财产一般不能返还;对于以婚恋手段骗钱的,情节轻微的,要批评教育,要求追回财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