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女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婆家,女子被婆家亲戚打

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5 07:48:02浏览56次

因为公婆不同意结婚,女婿出了20万彩礼才领了结婚证。婚后,答应帮忙保管彩礼的父母不肯把钱还给女儿,女儿就把父母告上了法庭。近日,连云港市东海人民法院审结女儿诉父母返还丈夫婚前支付的彩礼一案。根据相关法律,法院裁定,两名被告立即返还女儿20万元。

婚前男方给了20万彩礼

2012年2月,朱莉爱上了陈川,但朱莉的父母得知陈川有一个非婚生女儿,不同意女儿与陈川交往。后来,朱莉的父母提议让陈川在他们结婚前拿到20万彩礼。2012年7月28日,陈川多方集资,给朱莉20万元彩礼。

朱莉的父母朱文和李梅暂时将这笔钱代管,并表示等女儿结婚后再给她。当天银行存款20万。然后陈川和朱莉拿到了结婚证。

为要回彩礼女儿告父母

2013年3月起,朱莉开始向父母索要20万,但朱文和李梅辩称20万已借给他人,拒绝还钱。他们之间有很多争议。

2013年3月,朱莉和婆婆再次上门要20万。双方冲突升级,朱莉婆婆被父母打伤。朱莉认为,丈夫陈川给的20万元彩礼是给她的,她的父母想拥有这20万元。为了索要,朱莉将父母告上了法庭。

是彩礼还是养老钱?

在法庭上,两被告声称自己一开始并不同意女儿结婚,于是女儿和女婿请人上门,并承诺无论提出什么条件都会同意。最后女婿同意出20万彩礼,才同意相处。两名被告担心他们的女儿成为婚前非婚生子女的继母并不容易。同时,为了防止女儿婚后发生意外,他们一方面要求陈川拿出20万元为女儿提供保障,另一方面为两人提供退休保障。原告称他父母当时说太小了,留不住那20万,等结婚了再还。丈夫陈川给了她20万元彩礼,这应该是她的合法财产,她的父母无权占有。

法院判父母全额还钱

庭审中,陈川明确向原告朱莉支付了20万元。另外,虽然两被告辩称20万元彩礼是养老,但两被告年龄不足以赡养,未能提供证据支持。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法院认定本案涉及的20万元彩礼归原告所有,作为父母的两被告应立即返还,故判决被告朱文、李梅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朱莉20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假名)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