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6 13:51:02浏览151次
男女相亲后不久就订立了婚约,女方向男方索要5000元的见面礼,但随后女方顺势反悔,男方向法院上诉,要求女方返还5000元的见面礼。
原告余某称于2008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被告张,不久即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4月22日,媒人订立婚约后,被告要求于某举行见面仪式,并当着媒人的面支付被告5000元。但在之后的第四天,张又以自己交的见面礼少为由向余提出要求,被当时的余拒绝。此时两人发生矛盾后分手,但当余向张索要见面礼时被拒绝,于是余起诉法院,要求张返还5000元见面礼。
据悉,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将依法举行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