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1 14:39:02浏览128次
双方结婚时间短的,可以“酌情”退回;如果他们已经结婚很长时间了,就不太可能归还。这次制定的解释 (2)更加具体,显然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
一是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结婚登记手续虽已办完,但未同居;
第三,礼金在婚前支付,支付行为使支付人生活困难。
即使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如此明确,仍然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同居过,礼金还是可以返还的,甚至可以说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你们俩都订婚了但是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依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人返还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归还订婚礼物和财产,女方应该归还。对方拒绝返还的,男方可以婚姻财产纠纷的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收到的彩礼由一个人接收或购买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捐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特别约定。
2.根据最高法院199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如果男女双方不住在一起,他们可以合理地成为分割人。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给彩礼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当分割分享财产时,生活有困难的一方将得到适当的倾斜。
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返还,理论上、司法解释上、司法实践上、习惯上都是一致的。
男女双方同居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确定不退,主要原因是:
首先,在广大的农村,举行婚礼,同居,一直被认为是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了一家人,订婚自然过渡到结婚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支付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在人们心目中,接受彩礼的女人会从大姑娘变成儿媳妇,道德评价会降低。按照习俗,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不退;
其次,两年限制主要基于上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步入婚姻殿堂,都想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他们在一起生活时间短,没有结婚登记,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彩礼还是要退的。同居期限主要参照诉讼时效确定。
虽然男女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了,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他们的“婚姻”生活更加牢固,因为有了孩子,他们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都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下确定不退彩礼。
一方面,收到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度过,其权利客体不复存在,无法返还;另一方面,用于同居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不应返还。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这种情况:
首先要求“确实”用于同居。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避免以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婚前”购买的嫁妆不能视为用于
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她的“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他的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不能用这个规定;此外,共同生活的定义主要限于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共同经营投资等发生的费用。
因为订立婚约后,男女双方都是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流。在沟通过程中,双方都在为未来的婚姻做准备。如果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婚约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把彩礼退了,会有点不人道,违背风俗习惯。这里要注意的是,应该排除那些生前被起诉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想要返还彩礼,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以上是寻找订婚后如何退还彩礼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疑问,请随时咨询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