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1 14:54:01浏览138次
五六懂法网网友提问:
一对情侣,经媒人介绍,草草结婚。因为婚前没有完全了解,所以没有谈恋爱。婚后经常吵架打架,女方以意见不合为由向男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2万元礼金,赔偿男方损失,并起诉女方骗婚。其中婚前给女方1万,婚后给女方1万。想问一下女方是否要退礼金,退多少?这个人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吗?
五六懂法网某律师回复:
男方婚前支付礼金,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起诉离婚,要求返还礼金;否则,他拿不回礼金。该男子的损失赔偿请求没有依据,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