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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先离婚,然后分割财产吗?

来源:离婚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2 10:08:15浏览104次

不可以。一般来说,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然后申请离婚登记,然后根据协议分割财产,或者根据法院的判决分割财产。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申请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除应当持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持有本人有效的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签发自己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离婚后要求财产再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占有对方财产的,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收或者不收。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因此,有必要将“隐藏、转移、变卖、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以试图夺取对方的财产”作为请求另一次分割的条件。在离婚诉讼中,主张重新分割的一方在请求人民法院离婚并分割某一财产时,对该财产的存在和所有权承担举证责任,即该财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只需证明财产是在夫妻结婚期间获得的,不属于《婚姻法》第18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来源:百度百科-离婚协议

双方可以先就离婚问题提起诉讼。至于财产分割,他们可以在离婚后再提起诉讼或协商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分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该财产确实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分割该财产。

在分割财产之前,你不能离婚。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问题和监护权问题,一般情况下不能单独起诉!

财产分割协议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在具体程序中不能互换使用或混淆。协议离婚的自愿原则贯穿于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以以财产分割的名义将自己的财产给另一方(相比之下,离婚诉讼中只有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能因其他原因处理)。基于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离婚时法院没有判决财产问题,可以对财产问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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