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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来源:离婚房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9 21:50:03浏览144次

离婚时,如果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协议,以协议为准。一方的特殊财产归自己所有。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配,必要时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离婚期间,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扩展数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如果双方都声称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并同意投标,则应允许投标;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该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相应补偿另一方;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的情况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予判决房屋所有权,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用途。

当事人取得前款所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资料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申请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由于财产的巨大价值,在离婚案件中,不动产

它往往成为财产分割的核心。房屋的产权、购买时间和出资都是影响房屋分割的因素。因此,处理各种房地产问题成为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难点。

关于离婚诉讼中可能涉及的房地产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广恒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律师,并逐一进行了梳理。

普通商品房

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地产

一方全额支付购买费用,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无论这笔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这笔钱显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全额支付购房款,但如果是以另一方的名义登记的,则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例如,双方是否就财产达成协议,以另一方的名义登记的原因等。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把它完全给另一方,另一种是把它给双方。

一方为购买支付所有的钱,购买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一般来说,这很常见。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双方的出资应以双方的名义进行登记,属于共同所有。

双方当事人的出资均以一人名义登记,也有必要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根据以一个人的名义登记的理由来判断这是捐助者对另一方的捐赠还是贷款。

出借或借来的房子

丈夫

如果一个妻子在结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用她的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向银行借钱,并与丈夫一起偿还贷款

婚后买房,即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但有一些例外:

如果双方父母所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该房屋可视为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

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一方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名下,则应视为父母仅向其子女之一赠送的礼物,该房屋应视为夫妻一方(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中央产房

中央产房是指北京市中央单位拥有的公有住房。如果要分割的房屋属于中央产房购买的公房,也就是说,如果职工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措施)购买并领取产权证,他们在离婚案件中的分割与商品房的分割基本相同。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以及与有权生产7a64e59b9ee7ad9431333365666165的单位签订的公房买卖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单位的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对于这种房子,离婚时财产可能无法完全按照所有权来处理,或者只能一起使用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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