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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夫妻离开后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离婚房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13 08:09:02浏览138次

离婚的房子需要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来划分。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zd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居。

2.《婚姻法》第3号解释第10条规定,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前签署房地产销售合同,他/她将用其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他/她将用他/她的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的,产权登记的一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

3.《婚姻法》解释3第7条规定:如果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在权利投资者的子女名下,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款,该房地产可被视为仅送给其一个子女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名子女名下,则该房地产可被视为由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首先,《婚姻法》规定了在获得结婚证之前是否购买了你的房子,以及是否有任何关于以登记人的名义分享住房产权的特别书面协议。

如果购房合同是在取得结婚证并登记在一方名下之前签订的,那么房屋的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权属于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贷款到期金额属于婚后家庭的一半,而且由于婚后还款,房屋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家庭的一半。

如果房子是婚后签订的购买合同,那么,不管登记人是否是知道妻子和妻子姓名的丈夫,他们都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和家庭的一半权益。

如果购买是在婚后进行的,登记人是一方,实际投资者也是该方的父母,那么婚姻法规定这种住房属于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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