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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补偿家庭暴力离婚

来源:离婚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3-21 14:20:03浏览80次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赔偿。夫妻之间偶尔争吵是正常的。然而,如果一方在争吵中对另一方施加长期暴力,则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要求离婚。由于家庭暴力,你可以申请什么样的赔偿?

如果只有另一方有过错,无辜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离婚期间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二)侵权的手段、场合和行为等具体情况;(3)侵权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益;(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离婚中的无辜一方可以向有罪一方要求损害赔偿,但它应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这样做。如果无辜的一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并且不愿意离婚或提出损害赔偿,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如果无辜的一方在一审中没有要求损害赔偿,它也可以在二审中要求损害赔偿,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它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另一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第二十九条若干问题的解释

《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中无辜一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裁定不离婚的,不支持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依照本条规定单独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起诉离婚。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第三十条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要求损害赔偿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

(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辜一方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根据本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单独诉讼。

(3)在无辜一方是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在一审时不是以婚姻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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