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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律师咨询怎么咨询

来源:律师口碑作者:罕哲美 时间:2022-07-26 22:12:23浏览144次

车辆事故律师咨询怎么咨询,交通事故伤者(人伤)如何维权

之前,我们主要给各位车主介绍如何维权的内容,方法,依据、技巧等等内容,这是从车主作为出发点,本篇,编者将从受害者(或者叫伤者,因为有些事故,伤者的事故责任可能更大)的角度,介绍下维权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问题点。

一般情况下,伤者是相对弱势的,而且,造成人员受伤的,大部分是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交通事故,这类事故中,相关一部分的伤者,文化程度是不高的(这里不要反驳编者,我们的意思是相当一部分,不是全部),这些人很少有维权的概念和意识,很多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鉴于此,编者特发表本文,希望阅读到的人可以收藏,以备不时之需,或者可以帮助到其它需要的人。

对伤者而言,涉及的费用可能是以下13项里面的一项或几项,绝大部分伤者一般都会涉及其中的几项,分别是:医疗费、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诉讼可赔)、其他财产损失。下面,编者就逐一介绍,其中被侵权概率大的,或涉及金额可能高的,会重点介绍,其它的,可以非常简单说下即可。

1、医疗费,是指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发票为准,这个相对好理解。主要问题是关于非医保的部分,这部分,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赔的,正常是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的,即事故各方按事故比例赔偿。但有时,如果车主很不讲理,保险公司可能会劝说伤者自己承担一部分,这个是非常不合理的,伤者可以不接受,并表示,你们按规定赔我,其它的我会起诉。

2、伙食费,有些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法律规定的赔偿依据是,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这里说明下,有时,不一定是必须住院才可以赔,有时不住院也可以赔。

3、营养费,有些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或者说,赔偿的标准一般也是偏低的,这个每个地区不同。还有就是,营养费也是不一定需要住院才有的,这点,伤者一定要知道,因为营养费是指伤者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和住院不住院无关,但实践中,很多保险公司问你没有住院,就没有营养费了。

4、误工费,这是一块大头,是伤者需要积极争取和维权的内容。主要出现的问题有2方面,一个是误工的标准,即每天多少钱,这块有确实的证据还好,比如有工资单和完税证明(超5000的),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赔。还有个就是误工的天数,这块,保险公司一定会和伤者扯皮的,绝大部分情况,都会比正常的天数少。

5、护理费,这块也是伤者和保险公司争议的内容,保险公司一般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赔付多少一天的标准,基本是低于正常的请护工的金额。另外一个就是护工的天数,同样,大概率会比正常的天数少。这种情况,基本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或者你非常专业,质问到处理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哑口无言,他可能会认同,但他上面的领导可能也不会认可,所以,基本只能起诉。

6、交通费,这部分费用一般不会太高,基本不会超500元,就不详细介绍了。

7、死亡赔偿金,这里最大的争议是户籍问题,即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保险公司的原则是,能按农村的,绝对按农村,比如,农村户口在城镇就业的,有些保险公司就按农村标准赔偿的,这是不合理的,这个,可以联系我们协助处理。还有,就是死亡产生的抚养费问题,很多保险公司都避而不谈,就是为了少赔钱。

8、丧葬费,这块一般不会出现问题。

9、抚养费,这块是经常被忽略的费用,也是被侵权的重灾区,非常多的保险公司不赔这个部分费用,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涉及死亡和伤残的,法律规定,是可以赔抚养费和赡养费的。

10、住宿费,这部分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赔,但涉及金额一般不高,也不详细介绍。

11、精神抚慰金,这块有一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其实,只要涉及伤残或死亡,都是有精神抚慰金的。

12、鉴定费,这块保险公司基本不赔,但根据保险法,这块是可以赔的,所以,一般需要起诉才可以赔。

13、其他财产损失,这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结,伤者一定要了解,自己可以赔哪些内容,以及赔偿的标准,进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处理。很多人认为,起诉就需要请律师,其实,现在都可以自诉处理,基本没有多少费用,我们已经协助一些伤者和车主进行自诉,基本达到了诉讼目标,一般会比不诉讼的情况多赔20-30%以上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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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律师咨询怎么咨询,律师手把手教你打官司

首先,对于本系列中第一篇文章《律师手把手教你打官司——民间借贷纠纷篇》 中已经拆解的诉讼的基本程序就不再赘述。如果对程序尚有不了解的,请参考阅读第一篇文章。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8条——第121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上法律及司法解释是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要法律依据,同时也可能会涉及工伤等相关法律法规。

一、管辖问题

应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提起诉讼。

举个栗子:

甲某(上海人)在青岛被乙某(北京人)驾驶机动车撞伤,甲某应该在哪里起诉?

答:青岛(侵权行为地)或北京(被告住所地)

二、起诉谁?

驾驶员、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险公司。

举个栗子:

小甲开小乙的车撞了小丙,该车购买了A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B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伤者小丙要起诉谁呢?

答:小甲(驾驶人)、小乙(车主)、A公司(交强险保险公司)、B公司(商业险保险公司)

三、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衣物损、鉴定费、律师费、后续治疗费。

简单罗列,个案不同。

2、财产损害赔偿

车辆修理费、车载物品的损失、车辆重置费(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施救费,从事客运、货运等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损失。

简单罗列,个案不同。

四、证据的准备

常规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需要提供以下几类证据:

1、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或工商信息等。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3、就医情况相关凭证:包括医疗费发票、外购药处方笺(或医嘱等)、门急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用药明细、医学影像片、放射学诊断报告等。

4、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费发票(该证据为残疾赔偿金及营养期、护理期、误工期等相关赔偿提供依据)。

5、误工费相关证据:包括误工证明、工资标准证明、误工期间收入减少证明等。

6、车辆修理费或重置费证据:维修费发票、维修清单、定损单、鉴定结论、勘损报告、现场照片等;以及其他财产损失证明。

7、主张律师费用的,需提供律师费发票等。

以上证据为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应准备的基础证据,个案

所需证据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案情具体考量。

1—4项中的证据一般由第三方出具,相对客观。

5中,相关证明为单位出具,一般需要公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法院才会大概率认定其效力。同时,最好也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6中,最好在正规的4S店或者维修店进行修理。这样相关费用的会比较明显,维修明细越明确细致越好。

五、关于保险公司

无论对于原告还是被告,如果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险

就是好消息。

因为,没有特殊情况的,大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即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的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如果金额仍有不足的,就需要由驾驶员承担。但并非所有赔偿项目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具体要看保险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有两笔费用一般由驾驶员承担,即律师费、诉讼费。律师费是否支持要视地域及法官而定。

在这里奉劝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逃逸。因为逃逸就是特殊情况。

根据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驾驶员逃逸,商

业三者险予以免赔,本应由商业三者险赔偿的金额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举个栗子:甲、乙发生交通事故,甲全责,造成100万

元损失。如果甲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如果甲没有逃逸,乙的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赔偿;但如果甲逃逸,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万元(以2020年最新交强险限额为例),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由甲自行承担,即甲要赔偿80万。

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基本,也最重要的一份证据之一。因为,这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依据。而这一认定又是比较难以推翻的,同时提出复核申请需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三日内,时间比较紧张,也容易疏忽。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确认事故基本事实、当事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而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

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在“有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明力,但是,该情形在实践中较少出现。

如果认为认定存在问题,建议及时申请复核。不要推到诉讼中再解决,这样风险和难度都比较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中,有很多细节问题,无法一一论述。本文只是普及性的常识,如有需要还是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帮助评估证据和诉讼风险,以便于更妥善的解决。

以上就是本文的主要内容,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您的诉讼构成任何导向性的建议,请各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诉讼最终的结果是当事人自负其责的。希望本文能够给予大家参加诉讼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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