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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打官司 法院多久解决

来源:工程款纠纷作者:玄华奥 时间:2022-08-09 06:02:54浏览64次

拖欠工程款打官司 法院多久解决,不满服务,湖南业主拖欠物业费三年多,法院:十日内完成支付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某元物业公司状告业主姜女士拖欠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物业费11,432.28元至今尚未缴纳。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姜女士陈述称,某元物业公司服务令人失望与心寒,小区长期存在大量的违建已经危害全体业主的生活与人身安全,而某元物业视而不见;小区的商业区油烟、噪音污染物业从来不管理,消防通道长期堵塞,机动车可以随便驶入非机动车区域,电动车随意停车并使用电梯进入高层通道充电;小区管理混乱偷盗案件频繁,地下车位乱停乱放,导致邻居之间关系紧张;小区巡逻签字造假,外包的保安对业主态度恶劣,殴打业主的情况时有发生。

姜女士还提出,某元物业的公共广告收入不透明不公开,不给予全体业主返还,侵占全体业主的利益。同时,某元物业在未征得姜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购买的子母车位,出租他人谋取利益,未将出租收入交付给本人,事发后某元物业百般推脱拒不承认上述事实,并且态度恶劣。

因此,姜女士主张,某元物业违反自己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导致全体业主的不满,涉案小区已交房入住近300户业主,而欠费业主达到80%,充分说明某元物业的服务不尽职,不尽责。

对此,某元物业表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相应的义务,而物业公司已严格依照《协议》履责。

某元物业认为,姜女士所提出的一系列小区房屋质量、违章搭建、商业区油烟排放、地下车库车位上锁等问题,均有相应的责任主体,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无关。姜女士亦未举证证明因前述原因受到影响和损失是由物业公司造成的,其提出的物业公司出租其车位以谋利的主张与事实不符。

法院审理认为,姜女士与某元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交纳物业费既是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是法定义务,拒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势必会导致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及标准的降低,这也侵害了其他已交物业服务费业主的权益。

对于姜女士提出的某元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问题,姜女士虽提交了部分照片,但该证据仅能证实照片拍摄时小区的实时状况,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元物业的管理服务存在提升改善之处,但因物业服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以该实时状况推定被上诉人未按约提供物业服务。

对于姜女士提出的小区违建、商业区油烟、噪音污染等部分问题,因并非某元物业的行为所导致,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与相关的人员及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姜女士未能举证某元物业没有履行其职责。

对于姜女士所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场地出租、广告收入及支出,从未向业主公示或返还的问题,以及某元物业将其购买的车位擅自出租给他人谋取利益应承担责任等问题,如果有证据表明因某元物业公司给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可另行主张权利。

综上,法院判定,某元物业的管理服务虽存在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的地方,但不构成姜女士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理由,因此,法院判决姜女士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某元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11,432.28元。

潇湘晨报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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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打官司 法院多久解决,物业费诉讼时效是多久?

摘要如果想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物业费纠纷的话,就需要了解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与普通的债务纠纷是一样的,三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想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物业费纠纷的话,就需要了解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与普通的债务纠纷是一样的,三年的诉讼时效。所以下面是五六懂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

一、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属于普通的债权债务。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二、物业费纠纷案由

(一)对于业主无理拒绝交费情形的,应判令业主按照合同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二)对于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并以此为由要求减免物业管理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对于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致使业主拒绝交费的,则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在先,业主拒绝交物业管理费属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为,是依法采取的自我救济手段,这种情况下,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状况,判决驳回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或者判决减少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但应交的维修费用不在此限。

(四)对于确因公共费用的分摊不合理导致业主拒绝交费引起的纠纷,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合理确定各个业主应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判令相关业主支付其应分摊的物业管理费用和维修费用。

(五)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情形,业主因而拒交的,应判决业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服务项目收费及收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驳回,同时建议政府价格监督管理机关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规收费予以处罚。

(六)对于双方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如何处理。由于未订立物业合同,在双方当事人间缺少书面协议来确定权利与义务,诉讼中,业主们会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而拒不同意补交物业管理费用。我们认为对于双方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物业管理合同,但业主事实上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并因此受惠的,这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已构成事实上物业管理关系。法院根据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可参照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或同类物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判决业主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七)对于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约定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的,应予支持。滞纳金数额过高的,可以依据欠费方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滞纳金一般不应超过欠费金额。此外,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还应注意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是否明码标价;对特殊服务收费,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对合同约定物业收费可以预收的,其预收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等。

三、物业费纠纷的解决方式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由第三人调解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按照我国购房程序看,购房人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同时在使用统一印发使用的格式房产买卖合同时,会有买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卖方或买方的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条款。因此,购房者须受到开发商为其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并接受其物业管理服务。因此在实践中,许多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以此为由,主张业主无权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广大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但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作为小区的真正主人,广大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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