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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范围

来源:工程款纠纷作者:端香波 时间:2022-08-09 01:07:51浏览52次

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服务提效率 居民更受益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核心阅读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形成多方联通的大数据信息库,建立起智慧化运营平台“赣邻通”,加强对物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解决小区管理难题,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步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国际社区,记者看到,道路两旁的电动车辆停得整整齐齐。小区道路宽敞整洁,四周绿化带环绕。时至夏季,路边鲜花开得正盛。偶有微风拂过,带来远处鸟儿的啁啾。

单元楼下,几位居民正聊着家常。“物业服务的提升,真得感谢‘赣邻通’,让我们生活舒心。”作为该小区的业委会代表之一,业主邹小龙笑容灿烂。

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形成城区、楼宇、业主多方联通的大数据信息库,并基于此建立起智慧化运营平台“赣邻通”。一键发起问题工单、智慧化分流各类工单、在线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两年多试点运营,“赣邻通”于今年1月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截至目前,平台已有75家物业公司、236个小区、85493户业主入驻,获得众多居民点赞。

纳入信用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傍晚,记者与邹小龙相约,在小区里散步。走了百十米,邹小龙发现路边一盏路灯不亮。他立刻掏出手机打开“赣邻通”,“咔嚓”一声拍照取证,随即发起工单。

“3栋2单元楼下的路灯坏了,请派人查看维修。”没过几分钟,物业经理在线反馈,“业主您好!相关情况已知悉,已派值班保安前往现场查证情况。”

“咱们放心走吧,保准很快修好”,邹小龙收起手机,“咱再去周边逛逛”,说完带着记者继续往前走去。

业主随手拍照、服务及时跟上,这得益于以“信用”为抓手对物业公司展开的监管。业主既能对物业服务各项指标在线打分,还能对物业项目经理展开在线评价,由政府出面加强监管,物业费交得也放心。

过去,才都国际小区业主因前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颇有怨言。小区无电动车停车位,居民的电动车散停于路旁,经常导致拥堵。为此,部分业主希望物业能够拓宽小区道路。因诉求未得到回应,有些业主不愿缴物业费。“服务不到位,为啥要缴费?”一来二去,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无力维持运转,只能选择退出。

2017年,抚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物业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并进驻社区。“如何使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开展常态化的良性互动,是亟须解决的问题。”抚州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刘庆云说。如今,“赣邻通”作为一个大数据智能化平台为此提供了可能。

盛祥物业正式入驻才都国际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为居民在小区道路旁划定了电动车停放线,同时要求保安随时做好整理摆放工作。“有些不太自觉的业主,看保安多次劝导或亲自挪车,也慢慢做到了规范停放。”物业管家尧盛芳说。

才都国际作为“赣邻通”入驻临川区的首个试点小区,如今大多数业主都已下载“赣邻通”。“赣邻通”鼓励业主将物业费缴进监管账户,由第三方银行负责监管,并根据考评结果拨付物业费,将物业管理信用信息与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投标资格、行业评优等挂钩,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诚信经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

采访完的第二天,记者就接到邹小龙的反馈:路灯又亮起来了。

方便公共参与

推动业主自治

边走边聊,邹小龙又跟记者说起了另外一件事。

过去业主参与小区事务,主要依靠业主大会等形式,但组织起来难度不小。“我就组织过一次,不仅跑前跑后身体疲惫,有时还要受其他业主的质疑。”邹小龙直叹气。

原来,2019年,才都国际为应对小区面临的各类问题,由邹小龙等几名业主代表牵头组织业主大会。“前期组织一个月、投票表决一个月,到后期敲定方案,签字又足足花了一个月。”邹小龙说着说着,无奈地一笑。协调各个业主达成统一意见也过程曲折,还有业主怀疑业委会联合物业对公益收益进行不合理分成。

“这让我们几个感到挺委屈。”虽已过去几年,但从邹小龙的眼神里,记者还能感受到失落的情绪。

又是“赣邻通”解决了这个问题。平台上的“议事表决系统”对于推动业主自主治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有了“赣邻通”后,相关事项可以在线处理,且通过信息技术留痕。比如,将维修基金申请从线下搬到线上,解决了时空、地域限制,相关费用单、核算单永久留痕,随时可查,保证了业主对小区治理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不仅如此,业委会选举有在线一键投票表决功能,事项决策走线上审批,可以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业主公共参与更方便了,物业公司收费也更轻松了。如今,才都国际的业主中有六成都是通过“赣邻通”缴纳物业费。今年春,随着收费顺畅起来,盛祥物业爽快地答应了之前业委会提出的要求:投入资金在地下室新建9处门禁,解决了过去一直困扰业主的安全问题。

当下,“赣邻通”与“信用抚州”等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将业主高空抛物、私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通过信用积分对个人建立起相应的激励评价体系,平台将结果同步至市文明办,用于各项文明奖评选参考。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业主、物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划清责任边界

促进社区治理

“赣邻通”为什么这么管用?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来到了抚州市物业信用管理平台大数据展示中心。宽大的屏幕上,各项功能和数据指标清晰呈现。用户总数、事项处理、缴费情况……开发方负责人胡东军带着记者一一查看。

“‘赣邻通’能够有效运转,关键在于汇总了物业、人口、费用等数据,建立起全域共享的集成数据库。以前,相关数据只在相关部门,无法综合利用,难以发挥应有效力。”胡东军说。

“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超越管辖范围等,以往业主往往只能找物业。如今通过‘赣邻通’,可以在短时间内传至公安、消防、城管等职能部门。”胡东军说。当前,平台业务划分为智慧政务、智慧物业、生活服务三大模块,相关业务可按性质划归不同部门,以便给出更有针对性的处理办法,流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

快速反应、精准处理,让群众受益。

“妈妈,楼下的铁棚已经拆啦,以后可算清净了!”正在上班的江女士接到女儿电话。

原来,困扰她两年的邻居违章搭建雨棚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江女士家住抚州市临川区香溢花城小区。两年前,常奔走外地的她回家时发现,楼下邻居装上了铁质雨棚。“两年了,和物业反映过很多次,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上门劝诫。邻居不予理会,物业也毫无办法。”

江女士说,那时从自家阳台窗户望出去,只见纸团碎屑、枯枝败叶等杂物落在铁棚上,“每隔两天就要清理,否则晾晒被褥时就要碰到棚顶,很不卫生;下雨天叮咚的噪声也影响孩子学习,和邻居协调,也没有满意的结果。”无奈的江女士于今年3月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下载了“赣邻通”,在线发起工单,一口气上传了6张照片。

该事项从物业公司转至社区,再由社区转至住房保障中心。从发起工单到转至职能部门,用时不过半天。“已现场查看并了解真实情况,确定为违章搭建,与户主沟通自行拆除未果后,本中心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为切实解决违建问题,本中心与临川区城管大队联合执法,目前已拆除完毕。”反应迅速、流程清晰,每一步处置都有明确解释。“真没想到这个平台这么方便,困扰我两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江女士说。

《 人民日报 》( 2022年06月22日 16 版)

建设工程纠纷专属管辖范围,重磅!涉管辖权纠纷裁判要旨8则(建议收藏)

一、蔡某与携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017)津01民辖终539号

《人民法院报》 2017年8月17日第6版

【裁判要旨】

给付货币义务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而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给付金钱请求。合同履行地不能仅以给付货币责任承担形式来确定,还应根据当事人起诉时的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内容确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预订款,诉讼请求并非履行合同应支付的相应对价,争议标的不属于给付货币,应为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泗阳县众兴镇徐某某李某某味观餐饮加盟店与杭州天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裁判摘要】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最高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4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6年第7期(总第237期)(协议管辖需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裁判要旨】

管辖约定应体现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达成合意,若协议中管辖条款在成立要件上存在重大瑕疵,不能认定存在有效的管辖条款。

四、李某东与北京海天致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辖24号(人身属性的不会用协议管辖)

【裁判要旨】

劳动合同具有公法性质和人身附属性,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管辖法院的案件范畴,《劳动合同》中约定管辖条款无效。应回归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案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172号(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属于约定不明)

【裁判要旨】

认定当事人一方是否为守约方,需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才能查明,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并不能确定哪一方当事人为守约方,故“由守约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约定,属于约定不明,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六、孙某某诉苏宁易购电子商务公司网络购物管辖权纠纷案

(2015)参阅案例79号

【裁判摘要】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网络经销商通过其网站中的格式条款约定争议管辖法院的,经销商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在合同存在大量其他加黑条款的情况下,经销商对管辖权条款仅采用字体加黑方式处理,因管辖权条款与其他格式条款并无明显区别,不足以引起消费者的合理注意,应当认定经销商未能尽到合理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该管辖格式条款无效。

七、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1335号

【裁判摘要】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八、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与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托纠纷上诉案

(2017)京民辖终412号

【裁判摘要】

管辖问题属于法院依职权审查的范围。如案件以被告住所地作为唯一管辖连接点时,则该被告是否适格应在立案阶段予以审查。对于部分被告不适格,但并非据以确定案件辖的唯一连接点的,不能以部分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对于部分被告是否适格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有无管辖权时,则应在管辖权异议审查阶 段对被告是否适格问题进行审查,对于不适格被告应裁定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起诉,同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转自: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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