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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出狱后还要不要还,出狱后重操“旧业”实施诈骗又落网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8-21 20:20:05浏览122次

**近,解放区人民法院以欺诈罪判处马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初,因诈骗入狱的马和梁一同来到焦作。为了轻松拿到这笔钱,马晓燕和梁打算恢复他们的“老工作”来作弊。结果,这两个人买了假冒的工商服装,用摩托车犯罪,并开始寻找目标,等待犯罪。

2014年9月12日10点左右,马晓燕和梁跑到解放区的一家服装店。梁负责店外会议,而马则假扮上班族,以执法的名义诈骗服装店老板4000元现金。

当天13: 00左右,两人逃到孟州市汇丰步行街的一家服装店,以服装店需要换横幅为由,骗取店主800元现金。2014年10月22日12点左右,这两个人逃到了该市现代街的一家手机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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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伎俩被重复,手机商店的店主被骗走了7000元现金。

解放区人民法院认为,马、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11800元,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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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行为都构成欺诈,是主犯。马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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