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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司法解释2018,诈骗罪司法解释2014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4 15:40:04浏览133次

第九条1。行为人利用被骗取的财产清偿债务或将其转移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回:

(1)另一方明知而以欺诈方式收受金钱或财产;

(2)对方免费获得欺诈性财产;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获取欺诈性财产;

(四)另一方因非法债务或违法犯罪活动获得欺诈性财产。

2、他人善意取得的冒用财产,不予追缴。

第十条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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