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3 15:35:02浏览106次
"自从那天晚上我和校长发生性关系后,我就没在学校见过她。"12月3日下午,安徽省霍邱县马甸镇一所初中八年级一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同学告诉记者。
推荐阅读:暴力强奸怎么判
这个男同学提到的“她”是指她的同学小娜(化名)。在11月25日的夜校学习期间,14岁的女孩小娜被校长王某拖到校长宿舍并被强奸。据霍邱县警方称,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拘留,并已进入请求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学校参观:大多数老师和学生都是“密封的”
12月3日下午1点左右,记者来到了中学。记者问老师王校长是否在学校。老师说“我不知道”,那堂课马上就要开始了。
推荐阅读:非强奸罪的非法性行为
记者在放学的路上碰巧遇见了八 (1)班的两个男孩。一名同性恋男子说,学校里很多学生都知道小娜和校长,但是学校多次警告他们不要告诉外面的人,尤其是记者。
女受害人:校长在宿舍强奸了我。
在热心人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小娜的家。“我们都在其他地方工作。这孩子今年只有14岁,通常由他叔叔照顾。当我们在26号晚上接到亲戚的电话后回到家时,孩子已经失去了声音,不能说话了。”小娜的母亲说。
小娜回忆起11月25日晚上的大致情况:那天晚上8点多,她正在教室里学习。校长找到她,说:“出来,我给你找点东西”,但她没有和校长一起去。过了一会儿,班主任曹某对小娜说:“校长找你有事。”。她走出了教室。
当小娜醒来时,校长威胁她说什么都不要说就让她出去,并从她的口袋里给了小娜200美元。自习结束后,同宿舍的同学看到小娜在卧室的床上哭泣。他们很快向警方报告了情况。
小娜的姑姑是**个接到小娜电话的家庭成员,但是电话是由一个来自小娜的同学打的。对此,小娜的家人表示怀疑:学校保留着每个学生的家庭电话号码。为什么学校和警察没有在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家人?
霍邱警方:涉案负责人已被拘留
霍邱县公安局马甸镇派出所所长陈等人率先到达犯罪现场。12月3日下午,陈局长告诉记者,当天晚上接到学生的举报后,派出所民警首先赶到现场,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然后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县警察大队。
12月6日下午,霍邱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张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强奸罪于11月26日被拘留在县看守所。目前,检察机关已被要求批准逮捕。案件的细节不能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