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8 21:05:01浏览95次
刑事案件:邻居溜上床女人误以为丈夫有性行为
出版日期:2005年9月1日
王鸿认为是她丈夫晚上上床睡觉,顺从地和他发生了性关系。直到床灯打开,王红才意识到邻居李良刚刚和她睡过。昨天,李良因强奸罪被通州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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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和他的妻子来到北京工作,他们和来自河南的老乡李良租了同一个院子。这两个家庭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今年1月29日晚,李良和另一位河南老乡喝完酒后把热水瓶还给王鸿。走到门口,李良发现里面很暗,而且门没有上锁。当我突然想起王鸿的丈夫在值夜班,至少要到凌晨才能下班时,李良轻轻地推开王红的房门,看见王鸿一个人躺在床上。
由于她丈夫上个月一直在值夜班,王鸿认为走进房间的李良是她的丈夫,所以他呆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也不说话。放下热水瓶后,李良径直走进王鸿的床,和她做爱。事情发生后,王鸿漫不经心地问:“你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早?”李良微笑着回答,“我是你的二哥。”
王鸿一听到这个,就迅速打开了灯。直到那时,他才知道刚刚和他上床的不是他的丈夫,而是邻居李良。王鸿羞愤交加,立即站起来,开始痛打李良。李良吓坏了,跑回家。后来,王鸿回到家里,等待丈夫下班。
法院认为,李良假装是她的丈夫,导致受害妇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这种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妇女的权益,构成了强奸。因此,李良被判处五年监禁。(本文中的人物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