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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男子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来源:强奸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9 07:20:03浏览142次

 导读: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妇女性交的行为,或故意与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未成年男子和年轻女子之间的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以下是法国网球公开赛的详细介绍。

网友提问:

我有一个15岁的未成年朋友,他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性关系。这是否构成强奸?我们应该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刑期有多长?

律师解答:

自2000年2月24日起,《**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实施明确规定,对于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和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强奸罪。与年轻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被视为犯罪。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青少年和年轻女孩之间的自愿性关系并不总是因强奸而被定罪和惩罚。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案件,不视为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后果是否严重是衡量此类案件中被告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此,在上述两起案件中,判断法院判决是否正确的关键是被告的情节是否轻微以及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

由此,我们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于未成年人与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案件,我们应该重点关注被告的情节是否轻微,是否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无罪辩护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否则,应采取量刑辩护的策略,以获得较轻的刑罚。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凡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应被视为强奸,并应受到更重的惩罚。《**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故意与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无论该少女是否自愿,都应被判强奸罪并受到惩罚。肇事者不知道对方是一名14岁以下的少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情节明显轻微,就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胡明知是一名不满14岁的少女,仍与她发生性关系。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无论年轻女孩是否自愿,她都因强奸罪被定罪和处罚。

根据《刑法》第17条,年满16岁的人应对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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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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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奸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14岁以下女孩的人将被视为强奸,并将受到更重的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强奸妇女,在恶劣环境下强奸年轻女孩;(2)强奸妇女或强奸许多少女;(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4)两..点击阅读

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轻罪的人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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